1.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:总成绩=100*(初试成绩/初试满分)*(1-复试权重)+100*(复试成绩/复试满分)*复试权重。初试权重为50%,复试权重为50%。
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%者,不予录取。
2.公示时间:2018年4月8日—4月13日;
3.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,以最终拟录取名单为准。
4.公示期间若有疑问,请于4月13日下午5:00以前向学院提出,联系人:邓老师(027-67883409);
5.入围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放弃录取,请于4月13日下午5:00以前将书面声明提交至MBA办公室。